2024渭南大荔外回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导语 2024渭南大荔外回考生资格审查材料需要符合招生办提交要求,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一)户口本:必须是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薄”,并有户籍地派出所清晰可辨的户籍专用章及经办人印章。
(二)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丢失、过期、消磁的,须尽快补办。
(三)常住人口信息表: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四)学籍档案:内容填写完整,签字、印章齐全。
(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毕业证:内容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六)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学籍证明栏:由学籍所在校填写,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及主管行政部门公章。
在学籍证明栏处,报考高考的考生必须注明“该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我校连续学籍满3年,且实际就读”;报考职教单招的考生必须注明“该生具有我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连续就读,且已按照学制完成学业”。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考生不填学籍证明栏。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栏:在校生由就读学校填写,班主任、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非在校生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
(七)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贴一寸证件照,加盖审查单位骑缝章。
学籍审查意见栏:由学籍所在校填写,须注明“该生具有我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且已按照学制完成学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审查人签字,加盖学校及主管行政部门公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栏:在校生由就读学校填写,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非在校生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
(八)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说明:由考生本人出具,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资格须经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审核,出具同意意见并签字,加盖教育局公章。
(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要求考生在大荔县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满三年并连续实际就读三年(报考职教单招者应参考学制),经县教育局、公安局、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根据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或职教单招报名的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县招生办审核。
(十)高考及职教单招报名资格审查表:要求考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字迹工整,内容准确;“户籍审查结论栏”由户籍地派出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结论栏”由报名点填写。户籍地派出所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9:00至17:00,周六工作时间为9:00至13:00。
大荔县招生办咨询电话:0913-3266024 0913-326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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