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小事故车主可自行处理

导语 昨日,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缓解市区及周边道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高交通事故处理速度,最大限度方便事故当事人,19日起,将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据介绍,目前渭南市区每日车辆之间出现轻微刮擦、碰撞等,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平均在10多起,事故发生后,这些事故的当事人往往不会考虑是否先移动事故车辆,而是习惯于打电话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由此经常引发局部交通堵塞,给其他市民出行带来严重不便,为解决这一问题,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市区设立渭南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即日起,机动车在渭南市区以及连霍高速公路临渭、高新段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推行当事人先行快速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机制。

  此外,对于在快处中心受理区域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规定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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