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附三类申请人员)

导语 渭南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共同材料

  1、个人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

  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6、申请人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价格发票。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

  8、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申请人户籍证明,城三区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引进专业人才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类不同人员需提供材料

  一、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

  需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上年度收入证明;

  上年度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及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出具;属停产、半停产、破产企业的职工,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他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出具。

  3、现住房情况由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

  4、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5、房屋交易部门出具的近3年来房屋交易信息;

  6、自有私房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

  7、租房合同;

  8、民政、公安、工商、社区、街道办事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城镇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住房申请所在辖区的,申请人要提交住房申请所在地居住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

  5、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6、房屋交易部门出具的近3年来房屋交易信息;

  7、自有私房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

  8、租房合同;

  9、民政、公安、工商、社区、街道办事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

  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所在申请辖区的居住证;

  2、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申请人在住房申请所在地从事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5、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6、房屋交易部门出具的近3年来房屋交易信息

  7、自有私房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

  8、租房合同;

  9、民政、公安、工商、社区、街道办事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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