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渭南富平主城区限行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和降低夜间空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决定对富平主城区道路进一步实施夜间交通分流、管控,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当日17时至次日8时)
二、禁限行车辆:大中型普通货车(不含新能源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渣土车(不含新能源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柴油三轮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以及所有冒黑烟、排放不达标车辆。
三、禁限行区域:富平县城区、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荆山大道、怀德大街等主要路段。
四、绕行路线:
1、由县城北部、东北部各镇、蒲城、韩城、山西方向驶往阎良、渭南、三原、高陵、西安的货运车辆,沿到庄路驶入210国道绕行。驶往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的,沿到庄路驶入210国道绕行;
2、由县城西北部各镇、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驶往蒲城、韩城、山西方向的过境货运车辆经210国道至关中环线绕行。
3、由阎良、渭南、三原、高陵、西安方向驶往蒲城、韩城、山西方向的过境货运车辆,沿关中环线绕行;
4、由阎良、渭南、河南方向驶往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的过境货运车辆,经关中环线至210国道绕行。从西禹高速驶出的货运车辆,向南经频山大道驶入关中环线,210国道绕行。
五、对禁限行车辆违反规定驶入禁限行区域的,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驶入城区禁限行区域违法违规车辆的管理,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七、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对禁限行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八、广大市民和所有驾驶人员要树立社会公德和文明交通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此次整治活动,自觉遵守城区禁限行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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