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工伤保险费率

导语 参照文件陕人社发〔2023〕12号,2023年7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费有率基准费率、浮动费率。分别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和按照用人单位支缴率实行费率浮动。

  工伤保险费率

  (一)基准费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二)浮动费率。按照用人单位支缴率实行费率浮动。

  (三)建设项目费率。按照项目(或标段)含税合同总造价的1‰执行,追加预算部分按新增预算(或新增合同价)的1%补缴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以项目(或标段)剩余工期占总工期的比例乘以总造价(或合同价)的1‰缴费。

  全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一)行业基准费率调整。根据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浮动费率调整。由市(区)经办机构提出建议,报省经办机构备案后实施。

  (三)阶段性降费。根据国家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期满后,自行恢复至行业基准费率。

  工伤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财政厅分别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入库和划转工作。具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渭南哪些单位应该参保工伤保险?

  渭南工伤保险费率

  渭南如何鉴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渭南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取渭南社保最新政策及查询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