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政策
导语 渭南高新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外)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新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各按照书本费100%和学费50%、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人才补贴。新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再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才1万、5000元奖励,具体见正文。
学历学位教育奖励补贴
(一)政策内容
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外)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新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各按照书本费100%和学费50%、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人才补贴。新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再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才1万、5000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后,报区人才办。
2.审核。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公示。经审定通过的申请对象,在渭南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办将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1.《渭南高新区人才政策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继续教育学费、书本费票据、毕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学历学位证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5.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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